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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校園形象文創商品設計競賽

2015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校園形象文創商品設計競賽

一、活動宗旨

  為行銷彰化並增加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在全國的能見度,讓更多的人可以透過比賽對彰師大有更多的認識及瞭解,特別舉辦全國青年文化創意設計比賽,鼓勵全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學生發揮創意巧思運用所學,設計出符合彰化師範大學的形象文創商品。期望透過此設計競賽平臺,協助學生實踐創意,學習觀察市場需求及創意可行性。得獎作品將製成彰師大校園文創商品。

 

二、辦理單位

主辦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

承辦單位:美術學系

     公共關係與校友服務中心

     文化創意研究發展中心

 

參賽資格

1. 全國高中職以上及各大專院校學生。

2. 可以為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,以團隊方式報名者,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代表人,當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時,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。

3. 未滿20歲之參賽者,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,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,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。(請繳交附件五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)

 

四、收件日期

比賽活動時程:

作品收件

即日起至2015/11/30()17:00

報名件數不限,親送或郵寄,以郵戳為憑

得獎作品公告

2015/12/11()

公告於彰師大首頁

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

2015/12/18()

頒獎與成果展覽

如有變動請依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布資料為主http://www.ncue.edu.tw

 

五、比賽主題

  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校園環境景觀及生活為主題(風景、建築、創校理念、人物、活動、故事等),可融入彰化文化、古蹟、自然風光與歷史人文意象,進行校園形象文創商品設計。

 

六、作品規格

1. 製作技法不限,例如電腦繪圖、手繪水彩畫、油畫、水墨畫、素描、立體造型、攝影或電腦影像合成等方式。

2. 請標示製作材料,具量產可行性例如馬克杯、頭巾、手機吊飾、杯墊、茶包禮盒、雨傘等,創意發想方向必須符合比賽主題。

3. 文創設計單品價格在2,000元以內。

4. 設計圖應含設計品之材質、尺寸及設計理念等說明。

 

七、報名收件方式

1. 收件地址:

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
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關係與校友服務中心收(請標註「文創商品設計比賽作品」)。

2. 收件資料:

A. 2015校園形象文創商品設計比賽報名表(紙本)(附件一):每一份作品上必須提供一份報名表格。

B.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(附件四)︰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(附件五)。

C. 設計圖說裱板(附件七)。

 

繳交資料:報名書表、作品裱板、電子檔光碟。

(1) 報名表1份(附件一):詳細填寫並黏貼身分證影本與親筆簽名。

(2) 作品設計圖說裱板(12張,如附件七):A3尺寸(420mm*297mm200磅以上黑底硬紙板,以3張為限,內含設計表現圖、主題表現概念、商品彩色「平面圖」或「立體圖」或「3D透視圖」、結構、尺寸與材質說明等(裱板正面,請勿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)。

(3) 電子檔光碟1片:含報名表電子檔案(WordPDF檔)、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電子檔案(300dpi以上之全彩jpg檔)。

 

八、聯絡窗口
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關係與校友服務中心張維珊小姐

聯絡電話:04-7232105分機1225

E-mailcmaruko33@cc.ncue.edu.tw

 

、獎勵辦法

 獎 1:獎金新臺幣3萬元,獎狀乙紙。

 獎 2:獎金新臺幣2萬元,獎狀乙紙。

 獎 3:獎金新臺幣1萬元,獎狀乙紙。

佳作獎 6:獎金新臺幣5仟元,獎狀乙紙。

※說明:

(1) 金、銀、銅、佳作得獎者不予重複,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,獎項得從缺或刪減,不予遞補。

(2) 得獎者獎金均以「組」為計算單位,如:1人一組2人一組。

(3)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「匯款」方式核發,屆時得獎人須提供「個人匯款帳號、領據、身份證影本」等相關資料,以利獎金核發作業。

(4) 得獎獎項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。

(5) 待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之作品電子檔無誤、且提供個人相關資料後,主辦單位方進行發放獎金;若資料有問題時,須由得獎者補正後,主辦單位才進行獎金核發作業。

 

十、評審辦法

1. 評審委員:

由主辦單位邀集校內與校外相關領域教師及專家,組成專業評審小組進行評審。

2. 評分標準:

評選標準分為下列三項:

  

  

比重

主題創意表現

1.      能充份表達彰師大校園形象主題。

2.      具有別出心裁的創意設計。

3.      具精緻度及完成度。

30

原創性

校園形象內涵與視覺造型美感整合的獨特性

30%

商品化

可行性、選材運用、生產開發時程、成本及銷售潛力

40

合計100

 

十一、得獎公佈

凡獲選之參賽作品,主辦單位將於20151211日前,以簡訊及E-mail通知得獎人,並同步於本校網站公佈得獎名單。

 

十二、參賽規則

1. 每件參賽作品均需詳實填寫報名表,並簽署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,未符合比賽辦法者,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。

2. 參賽作品及光碟無論得獎否,一律不予退件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。

3.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
4.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(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),不得以翻拍、拷貝、合成、剽竊、盜用、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。倘若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或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。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、就主辦單位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外,主辦單位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,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、獎狀或獎品,獎項不予遞補。

5. 得獎者的作品著作權,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依法有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、時間、媒體型式、次數、重製次數、作活動結案及宣傳之用途(包括但不限於放入紀錄片、網站公告等)、內容與方法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,若得獎者對作品有其它用途(如出版紙本繪本書等)需經主辦單位同意。

6.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,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隨時修改、變更、中止本活動、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,無需另行通知;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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